2008年9月2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金店收贼赃 老板被公诉
张妮娜

  近日,金店老板欧阳利燕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被磐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据窃贼陈某(另案处理)供述,他在13次盗窃中偷得价值1万余元的金银首饰,分三次全部卖给了某打金店,共获赃款5300元。在查赃过程中警方发现,金店老板欧阳利燕是在明知陈某所卖物品是赃物的情况下,以低价收购从中牟利。